1目的
为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责任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任为董事长,执行主任为总经理,成员为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委员会作CQ9电子为企业安全生产决策和统筹机构,决定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安委会办公室为办公室;
(2)安委会应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企业安全重大事项,包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事项。
3各级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3.1董事长
(1)监督总经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2)批准隐患排查治理预算或提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
(3)听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超出预算并投入较多的隐患治理费用计划;
(4)审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情况。
3.2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为总经理,副组长为公司副总经理,组员包括安全主管、各部门负责人。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要隐患治理方案。
3.3总经理
(1)负责确定各级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定期向董事长汇报隐患排查治理的费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或投入较多的隐患治理费用计划应报董事长批准;
(4)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排查频次、组织或参加部门、记录保存等工作。
(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6)批准重要事故隐患方案,监督其实施情况;
(7)重大事故隐患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参与并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8)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意见,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4总经理助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
(2)协助总经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注重安全工作;
(3)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上传下达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4)协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
3.5副总经理
(1)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车间各级人员责任制的分解,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2)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各车间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建立和落实。
(3)组织各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的申报、计划制定、使用管理和效果评价,并根据权限批准或审核相关费用的支出使用。
(4)组织各车间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消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总经理;
(5)组织制定并批准相关隐患排查检查表,督促按要求使用隐患排查检查表;
(6)协助建立企业专业技术组,发挥专业技术组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7)审核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上报总经理,组织重要隐患治理效果的评估。
3.5安全主管
(1)具体组织并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包括组织编制组、制定编制计划、组织制度评审和修订等;
(2)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开展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当重点防范、监控的事故风险;
(3)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治理,验收等具体工作标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包括组织各类隐患排查和上报、制定企业事故排查的计划方案、组织企业隐患治理并组织验收等;
(4)组织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包括负责组织企业监控、组织企业对违章行为的考核和奖惩等;
(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牵头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措施,包括台账更新及台账内资料定期分析的职责和频次、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组织和协调事故隐患治理、组织对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等;
(6)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的频次和职责分工等;
(7)组织建立企业专业技术组,定期组织学习从而提升专业技术组成员的技术水平;
(8)负责按要求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6企业专业技术组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小组(名单见附件),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安全主管任副组长,具体负责:
(1)按专业特长,参加专业相关的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包括安全检查、专业安全评估等工作;
(2)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隐患分级、隐患治理等建议;
(3)参加或审查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或措施,评审重大隐患、重点隐患或企业级隐患现状评估报告;
(4)指导各部门对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治理措施;
(5)参加重大隐患、重点隐患或企业级重要隐患治理完成情况及效果的验证,评审编制事故隐患治理验收报告;
(6)参加对事故隐患统计资料的分析,提出相关隐患预防、事故预警的建议。
3.7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
(1)具体编制和实施本部门/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
(2)发现事故隐患后应立即治理;短时间无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3)负责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部门/班组负责人,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
(4) 配合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统计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8企业员工的责任
企业员工,即在第一线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业务管理的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具体体现在其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上,包括:
(1)从业人员的权利包括: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从业人员的义务包括: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4 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4.1通用责任
(1)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开展风险评估,确定本部门应当重点防范、监控的事故风险;包括具体组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确定本单位重点危险源和重点监控部位、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等。
(2)各部门应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本部门隐患的治理,对本部门不能治理的应上报企业并按企业要求实施治理工作,按规定配合或组织建立和管理本部门的事故隐患登记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3)制止和纠正本部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违章行为进行部门内的考核奖惩。
(4)承担专业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还根据业务分工负责组织或配合企业对本部门、本岗位管理范围内进行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等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技术和工艺部门应负责组织生产工艺、生产物料、试验检测等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4.2专业职责
(1)业务部
1)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包括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
2)组织工会或员工代表参加相关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参加并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并提出意见;
4)收集顾客反馈的信息时应将与隐患排查治理有关的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
(2)后勤保障部
1)负责公司的日常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排查治理食堂炊事机械、作业现场、食品卫生管理及公共区域等的事故隐患;
2)负责会议接待、会议安排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负责识别、控制会议活动中的风险情况,排查治理会场布置、会议实施期间的事故隐患;
3)负责变配电室内的设备设施、运行活动以及高压电气线路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4)负责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检测;
5)组织员工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风险识别、控制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方式方法等;
6)负责公司文件和记录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文件、记录表单的报批、发放和旧文件的回收工作、记录档案整理工作;
7)健全公司管理体系,并在体系健全过程中考虑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负责就本单位发现的特种设备及不能自行维修解决的事故隐患情况联系维修厂家。
(3)设备保障部
1)负责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维修设备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定设备检维修计划,并计划落实检维修工作;
2)负责对各部门设备设施、低压设施隐患报修情况的及时维修;
3)负责设备档案室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4)技术质量部
1)负责检测仪器、检测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负责工艺改进,从本质上减少事故隐患的产生。
(5)生产部
负责排查治理生产车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管理缺陷、人员作业行为的事故隐患。
(6)物资供应部
1)负责原材料、半成品、危化品库房的管理,并定期排查治理各类库房的事故隐患;
2)负责库房内叉车、梯台等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3)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价时应考虑其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5 外部安全中介机构专家
(1)对企业专业技术小组进行培训和辅导,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2)指导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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